2020年度遵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09 15:23 字体:[]

遵义市司法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遵义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公开公信力打下强有力的基础。

  1. 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坚持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为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对于制定出台的2020年所有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权责清单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结果等均予以公开。并且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我局积极推进全市指挥中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348语音呼叫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通过整合我市法律服务资源,搭建与实体服务窗口相对应的网络服务窗口,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一站式法律服务。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2763次,共公开各类信息1236余条。二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材料。政策解读的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政策文件最精华的内容进行高度浓缩。并且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用好“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平台,通过“遵义司法”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的各类信息,将法律知识通过“互联网+”的方式送法到群众“手里”。2020年来我局公开了关于《遵义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材料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版)的政策解读材料。三是重点加强舆情回应工作。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我局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置、新闻发言等工作制度,编制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遵义考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社区矫正、纠纷调解应急处置预案,梳理各小组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事项,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充分运用12348法网和12348语音呼叫平台,观测、收集群众咨询、留言,做好“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及时回复群众网上留言,2020年,全年共回复遵义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留言16条,遵义市人民政府部门信箱8条,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至各部门办理。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我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行政复议、律师、公证等审批事项省市两级联动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上办理;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大“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通过12348法网和12348语音呼叫平台,整合我市法律服务资源,搭建与实体服务窗口相对应的网络服务窗口,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加强对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要求全体窗口人员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配合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置意见箱、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我局对遵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目录,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做到便民惠民;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常态化检查抽查,对网页空链、错链,内容有误等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为中国遵义门户网站提供司法行政相关内容保障。二是用好“两微一端”平台。我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优势,运用“遵义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头条号、LED户外显示屏、法宣云平台等媒介,做好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工作。全年通过司法局官网发布政务信息235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创建工作信息225条、微博推送全市政法宣传动态28条、宣传栏等平台发布政府工作信息488条。三是整合政务热线电话。配合做好政务热线的整合工作,运用现有“12348”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疏导维权、接受监督等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文件公开属性的确定纳入公文拟稿环节,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可以对申请人公开的内容明确予以具有针对性的公开,确实不属于我局业务的申请内容则在答复意见中明确标明救济渠道,为申请人提供方便。二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5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4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2

0

0

2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二是公开形式多集中为网站公开,创新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涉及民生问题、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的政府信息要第一时间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广泛知晓;二是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力争在信息公开方式上有所突破;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