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遵义市司法局组织召开《遵义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论证会。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学忠主持会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家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餐饮美食服务行业商会、市环境卫生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代表,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办法》的立法背景、必要性、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介绍,重点对餐厨垃圾适用范围、全过程管理、职责划分、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说明。
各参会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餐厨垃圾部门协同执法职责范围、法律责任上位依据及层次划分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商会协会及企业代表分别从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环节出发,对餐厨垃圾范围的界定、各方权利义务边界、管理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等提出意见建议。
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立法咨询专家从立法技术规范、与上位法衔接、增减权利义务依据等多角度展开专业论证,对《办法》部分条款的合法性、权责界定等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经会议研判认为,《办法》的制定是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当前餐厨垃圾主体责任不清、收运处置不规范、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起草部门要立足遵义实际,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论证《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有效的餐厨垃圾管理体系,为全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提供法治化支撑。
李学忠对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和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起草单位要结合规章制定权限,严格遵循上位法律法规及政策,紧扣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管理工作实际,突出规章实施效果;二是进一步精准定义餐厨垃圾概念及实施范围,明确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及部门责任,确保监管无死角、工作能落地;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做好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等重要工作,确保规章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四是起草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办法》内容,抓紧进行修改完善,做到条款明确、逻辑清晰、表述精准,确保立法工作质效,推动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终审:李克炯
二审:杨 勇
一审:陈 兰
编辑:刘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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